咸安區(qū)、嘉魚縣、赤壁市 720 元/月
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 680 元/月
咸安區(qū)、嘉魚縣、赤壁市 649 元/月
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 590 元/月
申請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按規(guī)定提交相關材料,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并授權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居(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申請人近親屬中有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申請人與低保經辦人員和居民委員會成員有近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申明。
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通過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行業(yè)收入評估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結合民主評議意見,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居委會(社區(qū)、村)公示后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縣級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居委會(社區(qū)、村)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